推进散煤清洁化利用,降低燃烧散煤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开展建筑节能,全市城镇民用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达99%;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城区及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绿色建筑建设面积占本区域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分别达到35%和25%,各地区均建设1项市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此外,推动清洁能源项目,依规推动风能、太阳能发电项目及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加快推进老虎冲、大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积极促进华润浑南热电厂新建项目、沈海热电厂异地扩建项目等。在农村地区秸秆能源化利用总量达到130万吨。
推进散煤清洁化利用,对暂不具备“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条件的地区,采取清洁型煤配合专用炉具的方式完成散煤清洁化利用。在沈阳市三环内及三环外重点区域内以清洁型煤配合专用炉具方式替代14000户居民散煤,有效降低供暖期居民燃烧散煤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