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方面,2017年至目前,全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538家,应取缔“散乱污”企业482家,按照“全部、干净、彻底取缔”原则和“三断三清”要求,已取缔482家,完成率100%;应整改“散乱污”企业56家,完成整改48家,停产整改8家,整改完成率85.7%。
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阳泉市继续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达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工作。针对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持续推进储煤场、料场全封闭等无组织排放问题整治工作。
在冬季清洁取暖方面,截至10月底,阳泉市已完成改造26650户,其中煤改气13433户,煤改电4838户,集中供热8379户,完成计划任务的122.2%。
在燃煤小锅炉淘汰方面,根据《阳泉市2018-2020年燃煤锅炉及煤气发生炉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阳泉市明确了年度淘汰任务,推进全市域内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热电联产除外)的燃煤锅炉(含煤粉炉),县城建成区淘汰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截至目前,阳泉市共计淘汰燃煤锅炉87台。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方面,市政府印发了《阳泉市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阳政办发〔2018〕76号),在省政府方案基础上,增加了对农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措施。
在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面,市经信委、市环保局联合印发了《阳泉市2018~2019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市错峰生产的时间、行业、方式。目前,阳泉市列入错峰生产的企业共计31家企业,涵盖了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
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市环保局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进入秋冬季以来,阳泉市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3次,其中,2次为黄色预警(其中1次升级为橙色预警),1次为橙色预警。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以后,各县区、各部门、各相关企业积极响应。同时,市、县政府领导多次带队进行督查夜查,经信、环保、住建、交警等部门也相继启动部门督查。
在推进我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建设方面,阳泉市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特点与短板,为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的“精准化治理”“精细化管控”,经充分的前期调研,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借鉴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技术规范及经验,在我市建立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能监管。目前已经完成200个监测点位的布设和预警平台的初步设计,正在确定网格长和网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