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排放的污染物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据环保部门统计,一台没有任何环保治理措施的燃煤小锅炉,每燃烧一吨煤炭,就排放二氧化硫12.8千克,氮氧化物4.8千克,烟尘13.4千克。因此,淘汰燃煤小锅炉,改善环境刻不容缓。为此,我市上下联动,广泛宣传,成立了由市级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燃煤小锅炉“清零”行动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流程,确定工作目标及时限,对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改用清洁能源。
为维护产业发展,减少企业损失,我市实施了财政补贴政策,对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符合条件的单位按吨位发放补贴资金。截至目前,我市已发放三批补贴资金共计4706万元,剩余资金将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陆续发放。企业锅炉改造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大大降低,空气环境质量明显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