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将全面加强燃煤污染防治,继续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对4个层面1008台锅炉实施淘汰,淘汰市区建成区10-20蒸吨(含)燃煤锅炉105台、市区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0台、县(市)政府所在地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02台、9区9县(市)政府所在地建成区以外的公用事业单位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791台。同时,哈尔滨市将加快棚户区改造,计划完成搬迁居民10000户左右;调整能源结构,优化空间布局;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哈、大、绥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通报工作机制,建成大气立体监测系统并投入使用,提升哈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