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对通过验收的治理项目,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财政补助资金中给予适当补贴。对到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责令企业停产治理。对超标排放、弄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偷排偷放等问题,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
邯郸市对通过验收的治理项目,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财政补助资金中给予适当补贴。对到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责令企业停产治理。对超标排放、弄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偷排偷放等问题,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
联系电话:18624019736、18624019736 张先生
联系邮箱:1542972100@qq.com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天山路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