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陕西省西安市将于近期开展扩大禁煤区域,大面积拆改燃煤锅炉的工作。到2015年,除了集中供暖设施等稳定运行的燃煤锅炉外,全市主城区全面实行禁煤,并在两年内拆除598台燃煤锅炉。
燃煤是西安市大气污染三大主要污染源之一。大量燃煤锅炉的使用,使得环境空气中PM10年均浓度持续超标,特别是采暖季,在气象条件不利时,极易出现持续灰霾天气。以2011年为例,全市煤炭使用量约1500万吨,燃煤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分别达到了11.48、5.24和3.28万吨。西安市采暖季PM10平均浓度约为非采暖季的1.57倍。燃煤污染对西安市PM2.5的贡献率约占20%~25%。
为切实降低燃煤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西安市确定了详细的燃煤锅炉拆除时间表,主城区内,单台20蒸吨以下(不含20蒸吨)燃煤锅炉分批全部拆除或更换天然气等清洁燃料:2013年拆除第一批248台燃煤锅炉,2014年拆除第二批350台燃煤锅炉。20蒸吨以上(含20蒸吨)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无法稳定运行,污染物做不到稳定达标排放的,2015年底前也必须拆除燃煤锅炉或更换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对于允许保留或过渡使用燃煤设施的单位,必须严把煤炭采购关,确保使用煤炭硫分低于0.8%,灰分低于15%。
同时,西安市环保部门将严格限制非电燃煤设施审批,控制热电联产项目规模总量。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燃煤煤质、除尘、脱硫设施运行情况,对煤质、烟气排放超标的企业依法限期整改并给予上限为10万元的处罚。对于明年年底烟尘排放浓度稳定达到23毫克/立方米以下、入市政集中供热管网或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2014年底前燃煤设施配套建设脱硝设施的企业,西安市则将给予相应资金奖励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