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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小于30L的蒸汽锅炉需要办理使用证吗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8/7 8:49:49

 国务院修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中锅炉的定义: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也就是说,无论使用什么燃料,其规定范围都是一样的,只是燃料热源不同。锅炉必须同样遵循《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对于容积大于等于30L的蒸汽锅炉,使用者必须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办理锅炉使用证,而且每年要接受使用证的年检。

对于容积小于30L的蒸汽锅炉,我们习惯称之为免检型小型蒸汽锅炉(也称蒸汽发生器),不需要办理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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